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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市第二高级中学消防安全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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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,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,尤为重要。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,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,经校委会研究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:
        1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。
       针对学校的特点,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,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,知道火警电话(119)和其他报警方式。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,了解起火原因,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,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。
        2、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。
       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,不得随便乱烧;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,并有专人负责焚烧,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。
        3、组织防火检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。
        4、禁止学生携带烟花、爆竹、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。
        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、药品,要专人分管,有专用库房存放,严格保管制度,及用及领,用后立即清理,全部归还,做到不漏不失。
         5、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。
        要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,并加强管理,爱护消防设施设备。
        6、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,严禁在学校库房、实验室、微机室、厨房及其它公共场所吸烟和乱扔烟头。
        7、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,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,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,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。
       8、做到安全用电,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,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,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。
       9、禁止烧电炉、热得快,点燃蚊香等,严禁在学校教室、办公室、寝室等使用蜡烛、油灯等照明。
      10、设置消防安全标志,定期组织检验、维修,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。保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,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。
      11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从重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